廉政公署在一九七四年成立。公署的責任是「肅食倡廉」即是掃除貪污,提倡和鼓勵廉潔公正,使香港成為一個更美好的社會。
廉政公署領導人叫廉政專員,是由港督親自委派的。廉政專員除了聽命於港督之外,並不受任何人的命令和控制。這樣存可以大公無私地進行肅貪倡廉的工作。
執行處:廉政公署有三個負責有特別的部門。第一個部門執行署。市民舉報貪污之後,使由執行處負責調查。執行署設有一個舉報中心,每日二十四小時開放,假期和週末也不例外。市民可以時隨時親自到中區美行道停車場大廈九樓,或者撥電話25266366肇報。執行處專門負責調查和貪污有關的案件,有阻嚇的作用,可以說是一個「治標」的部門。
防止貪污處:第二個部門叫防止貪污處。這個部門的主要工作是設法堵塞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在組織和行政程序方面的漏洞,以減少貪污私機會。防止貪污處的工作人員經常和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合作,找出足以給貪污份子利用的機會,寫成詳細的報告,向有關部門或公共機構建議,怎樣把這些漏洞堵塞。所以,防止貪污處可以說是一個「治本」的方法。
社區關係處:執行處和防止貪污處只能做到「肅貪」。假如社會上每一個人仍舊是充滿貪念,他們還是會想辦法作奸犯科去滿足他們的貪念。廉政公署的第三個部門
- 社區關係處,就是專門負責倡導廉潔,改變社會某些根深蒂個的不良思想和觀念。這個部門一方面通過傳播媒介,發揚肅貪倡廉的意識,一方面經常與社會不同階層的人接觸,交換意見。社區關係處在港九部新界人煙稠密的地方分處,接受市民的貪污舉報,同時作為一個聯誼會基地,和區內的市民保持密切的聯絡。社區關係處的目的是要使社會人仕認識貪污腐敗的害處和正視廉潔公正的好處,更要使大家知道肅清貪污份子和培養廉潔社會風氣是香港每個市民的責任,可說是反貪污工作中一個「除根」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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